11-003  
这个一定要记录下来
是记录臭小子第一次“偷”人家的东西
也是记录妈咪的心如刀割
呜呜呜
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 在这样的年纪
妈咪感觉快要气疯了

话说带着Legolas去杂货店买个水煲
店里推满了东西
人挤人 货挤货的情形下
谁也没留意到Legolas随手拿了两支挖耳勺
回到家里才被妈咪发现
小姨姨问他时
臭小子还骗说是人家给的
可是妈咪很清楚
当时更本没人给过东西他
妈咪心里很不安地问: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?
Legolas抿着嘴不敢说话
他很清楚知道对妈咪说谎的后果一定很惨
(是的 妈咪曾因Legolas讲过几次骗话而鞭他)
妈咪紧盯着小子的眼睛看:谁给你的?
Legolas声音轻轻的 低低的说:我自己拿的
明明是五雷轰顶
但还要扮作冷静:你知道没问过人家就拿是不对的吗?你知道。 。 。 。 。
妈咪机关枪式一路扫过去
最后一句是:小偷是要被捉去警察局的你知道吗?
听到“警察局”三个字
Legolas马上嚎啕大哭起来
嘿 哭?
妈咪比你更想哭勒
你知不知道妈咪的心有多疼多难过

为了让Legolas自己去面对自己干下的好事
于是
妈咪直接把臭小子拎上车
外婆怕妈咪会把Legolas大揍一顿
所以 赶紧跟上来
而Legolas以为妈咪要捉他去警察局
所以 在后座哭得死去活来
嘿嘿 如果可以的话
我还真想去警察局找个警察叔叔给Legolas训训话呢
只是
哪有警察叔叔那么得空应酬我们啊
结果
妈咪只能带着Legolas回到杂货店
要他亲自道歉再把东西还给人家
由于对方是外婆的老街坊
没有训话不说
还给了支棒棒糖Legolas
晕~


心很痛
才4岁半人仔就会“偷”东西。 。 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ov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